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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
資訊來源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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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公告經董事會決議為昊儒電業(股)公司
提供背書保證,簽訂保證合約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0-30 |
1.事實發生日:113/10/30 2.契約相對人:以永豐商業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之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現持有30%股權之昊儒電業股份有限公司與統籌主辦行 永豐商業銀行所代表之授信銀行團簽署9年期總金額為新台幣8,300,000,000元之 聯合授信合約。於甲項額度期間,中租迪和(股)公司依持股比例對甲項額度連帶保證, 另於乙項授信額度期間,中租迪和(股)公司對授信總額度提供連帶保證。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承擔背書及保證責任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協助轉投資公司充實中期營運資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授信起迄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10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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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日商瑞穗銀行為主辦銀行
之授信銀行團簽訂聯合授信合約案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4-23 |
1.事實發生日:113/04/23 2.契約相對人:以日商瑞穗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之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與統籌主辦行日商瑞穗銀行所代表之授信銀行團簽署3年期 金額為新台幣8,400,000,000元之聯合授信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多元化籌資管道 以支應本公司未來營運成長資金需求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充實本公司中期營運資金暨改善財務結構 9.其他應敘明事項:契約起迄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至屆滿3年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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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永豐商業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
之銀行團簽訂聯合授信合約書之保證案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3-28 |
1.事實發生日:113/03/28 2.契約相對人:以永豐商業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之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泰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與統籌主辦行永豐商業銀行 所代表之授信銀行團簽署5年期總金額為新台幣7,100,000,000元之聯合授信合約, 中租迪和(股)公司為連帶保證人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承擔背書及保證責任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協助子公司充實中期營運資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授信起迄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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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租賃公司不當行銷 公股銀:最嚴重要求提早還款 |
摘錄工商A6版 |
2024-03-20 |
立法院盯上租賃業提供年輕人先買後付(BNPL),擔心信用過度擴 張,據財
政部統計,公股銀行對租賃公司放款逾1,200億元,財政部 已請公股銀了解資金
用途;公股銀主管亦透露,在貸後管理時,若發 現租賃公司確有不當行銷,會
請其改進,嚴重者會要求租賃公司提早 還款。
因為租賃業並非金管會主管的特許金融事業,金管會亦只能從銀行 提供資
金面去控管,若租賃業的確有鼓吹年輕人過度消費、信用擴張 ,會要求銀行進
行貸後管理、不排除提早收回借款。
財政部部長莊翠雲日前在立院財委會表示,到2月底公股行庫對租 賃公司
放款共1,246億元。八家公股行庫中,有七家放款皆破百億元 ,其中放款總額最
高的四家為華南銀、兆豐銀、臺灣銀和合庫銀。
公股銀對租賃公司授信超過1,200億元,今年至今新增至少近500億 元,其
中最大規模的是今年1月中信銀、兆豐銀、北富銀、合庫銀、 華南銀與土銀共
同統籌主辦的和潤三年期295億元永續績效連結聯貸 案,該案並以反饋利率的
方式,鼓勵和潤逐年增加綠能車輛核貸金額 。
另外,今年2月也有兆豐銀統籌主辦中租旗下合迪的80億元聯貸案 ,及兆
豐銀與合庫銀共同統籌主辦裕融子公司新鑫的100億元聯貸案 。由於三大租賃
公司也跨足綠電領域,大部分聯貸案皆屬於永續績效 連結案,各銀行參貸相當
踴躍。
公股銀主管指出,公股銀目前大多與三大租賃公司都有往來,在原 本對各
產業放款限額內,不會近期立法院關注BNPL,就減少與租賃業 往來,之後的
授信案也仍會照既有的審查標準來處理。公股銀強調, 每一案都有落實貸後管
理,倘若租賃公司真的有使用不當行銷手法讓 年輕人過度擴張信用,公股銀會
要求其改善,甚至要求提早還款。
財政部日前允諾財委會,除了金管會約談中租、和潤和裕融三家租 賃業者
外,財政部也會進一步了解公股銀對這些租賃業者的風險管理 ,並敦促公股銀
對租賃公司放款案全盤了解資金用途。據了解,財政 部目前尚在檢視相關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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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租賃業授信 金管會緊盯 |
摘錄經濟A9版 |
2024-03-19 |
立委質疑,國內三家租賃業成為龐大金融怪獸,甚至引發「山道猴子一生」悲傷結局,立委要求金管會查清楚。
主委黃天牧昨(18)日承諾,第一,年底前證交所、櫃買中心將前進三大租賃公司內控查核,不會只有自律原則;第二,要求租賃公會訂定完整包括年輕人授信的原則,要求公會成員遵循,第三,銀行局也會檢視銀行、票券業與租賃公司授信內容,了解用什麼名義借款。
銀行局補充,目前已約談中租迪和、裕融及和潤三家租賃公司,主要針對網路討論租賃公司承作車貸或分期付款利率過高,造成年輕人負擔過重,才陸續請三家租賃公司到銀行局說明。
根據立委王世堅掌握資料,中租迪和向銀行借款2,346億元,和潤借款972億元,裕融則未公開,質疑大型租賃業放款資金來自大眾在銀行的存款,用低利借給三大租賃公司放高利貸,認為這樣的放款模式,等於銀行變相圖利三家租賃業者。
對此,黃天牧回應,放款不是銀行專屬特許業務,屬於民法規定,依照經濟部公司登記目前有融資行為公司高達6,800多家,融資並非專屬銀行業特許業務,但因應這三家租賃公司都是上市櫃公司,第一步,銀行局已經著手約談三大租賃業。
其次,黃天牧強調,金管會已注意到租賃業相關風控問題,去年也向BNPL最大業者中租了解,請其將銀行授信規則放入BNPL遵循原則中,並請租賃公會通過。
最後,對於「山道猴子一生」影片,凸顯年輕人透過租賃業借款,背負高利利息,黃天牧指出,兩個星期前,金管會已邀集請證交所、櫃買中心一起開會,請櫃買依金管會所提供的內控準則,要求租賃公司另外針對授信業務訂定內規準則,尤其針對年輕人授信部分要另外訂定授信原則,要求租賃公會通過並且遵守,年底前櫃買中心將前往查核。
對於租賃業手中大筆資金來自銀行業,黃天牧指出,已注意到銀行與票券業對租賃授信內容,對於銀行與票券業用甚麼名義借款給租賃公司,都正在了解中。銀行局回應,針對銀行用什麼名義借款給租賃公司,細節最快一個月內出來。
【記者陳美君╱台北報導】中央銀行昨(18)日指出,鎖定「信用小白」的先買後付(BNPL)業務在國內發展快速,外界憂心恐重演20年前的卡債風暴;對此央行示警,BNPL暗藏「鼓勵人們做出逾越能力的消費」,以及不適用於銀行等傳統金融法規、消費者遭遇問題無法向監管當局反映等兩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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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等聯合承銷公司團簽訂聯合承銷合約案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1-25 |
1.事實發生日:113/01/25 2.契約相對人:以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公司之聯合承銷公司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與主辦公司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所代表之聯合承銷公司團簽署發行 免保證商業本票,期限3年,金額為新臺幣7,100,000,000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多元化籌資管道 以支應本公司未來營運成長資金需求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充實本公司中期營運資金暨改善財務結構 9.其他應敘明事項:契約起迄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至屆滿3年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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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峯 接任富達通路業務部主管 |
摘錄經濟B1版 |
2023-12-04 |
富達投信宣布,張曉峯將接任富達投信通路業務部主管,並自11月29日起生效。
張曉峯將負責帶領富達國際台灣區通路業務部,制定通路業務的發展策略,針對各類通路客戶的個別需求,提供全面而且多元化的專業投資建議與服務。
張曉峯於金融相關產業擁有豐富的國內外跨領域經驗,其中包括近20年於投信業負責業務之推展及管理。在加入富達之前,他擔任宏利投信業務主管,負責管理通路業務及機構法人業務團隊;之前則服務於安本標準投信,期間曾擔任業務主管、大中華通路業務主管、機構法人業務銷售主管等職務;更早之前亦曾任職於施羅德投信、摩根投信、以及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中租迪和等金融單位。
富達國際台灣區負責人暨富達投信董事長李少傑表示,張曉峯在金融業擁有全面且扎實的經驗,從通路端至投信業務端,歷經資產管理、不同資產類別的產品發展及業務發展等領域,帶領業務團隊積極發展各項業務,成績斐然。相信在他的帶領下,富達國際在台灣市場的通路業務將有更多亮眼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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