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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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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推舉莊建祥先生擔任董事長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10-21 | 
                        
						
                        
                          
                         
                              
                                1.董事會決議日:114/10/21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莊建祥及上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莊建祥及上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董事改選,第七屆董事會推舉 6.新任生效日期:114/10/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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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財務主管異動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10-17 | 
                        
						
                        
                          
                         
                              
                                1.事實發生日:114/10/17 2.發生緣由: 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粘慧華/上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計主管及財務主管 3.因應措施:新任人選待董事會正式任命後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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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股東必成投資有限公司等共計18人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
共同召集本公司114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10-08 | 
                        
						
                        
                          
                         
                              
                                1.事實發生日:114/10/08 2.發生緣由:   股東必成投資有限公司等共計18人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   共同召集本公司114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4/10/08   (2)重要決議事項:      一、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三、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四、選舉事項:改選董事六名(含獨立董事二名)          董事當選人:          鍾玫燕          莊建祥          戴文綺          必成投資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當選人:          楊光磊          陳家俊      五、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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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股東必成投資有限公司等共計18人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
共同召集本公司114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六名(含獨立
董事二名)當選名單。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10-08 | 
                        
						
                        
                          
                         
                              
                                1.發生變動日期:114/10/0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莊建祥 本公司董事長 董事:鍾玫燕 本公司總經理 董事:必成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婉婷 安眾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董事:洪志峰 本公司董事 董事:彭介平 本公司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鍾玫燕 本公司董事 董事:莊建祥 本公司董事 董事:戴文綺 本公司董事 董事:必成投資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楊光磊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產學創新學院執行長 獨立董事:陳家俊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講座教授、旭富製藥(股)公司獨立董事 4.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鍾玫燕:303,750股 董事:莊建祥:401,399股 董事:戴文綺:81,000股 董事:必成投資有限公司:5,125,185股 獨立董事:陳家俊:0股 獨立董事:楊光磊: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6/14~115/06/13 7.新任生效日期:114/10/08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東會臨時會進行董事全面改選,原任 董事及監察人提前解任,本公司董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以上; 又獨立董事缺額一名,本公司將盡速召集股東臨時會辦理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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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股東必成投資有限公司等共計18人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
共同召集本公司114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
禁止之限制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10-08 | 
                        
						
                        
                          
                         
                              
                                1.股東會決議日:114/10/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陳家俊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陳家俊 獨立董事      旭富製藥(股)公司 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10/08~117/10/0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14年 第2次股東臨時會投票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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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10-07 | 
                        
						
                        
                          
                         
                              
                                1.事實發生日:114/10/07 2.發生緣由: 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鍾玫燕/上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言人辭職 3.因應措施:新任人選待本公司正式任命後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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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總經理異動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10-07 | 
                        
						
                        
                          
                         
                              
                                1.董事會決議日:NA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鍾玫燕/上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原因:辭任 6.新任生效日期: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總經理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委任案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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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發生變動三分之一以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10-03 | 
                        
						
                        
                          
                         
                              
                                1.發生變動日期:114/10/03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鍾玫燕/本公司董事 彭介平/本公司董事 洪志峰/本公司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辭任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6/14~115/06/13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60% 9.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司將召集臨時股東會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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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接獲股數過半股東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
由召集權人必成投資有限公司等共計18人自行召集
114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8-25 | 
                        
						
                        
                          
                         
                              
                                1.事實發生日:114/08/25 2.發生緣由: 一、上峰科技114年度第2次股東臨時會(實體股東會): (一)召集權人:股東必成投資有限公司等共計18人。 (二)開會時間:114年10月8日上午10時整。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9時30分。 (三)開會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環科一路11號1樓第二會議室。 (四)召集事由: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4.改選董事七名(含獨立董事三名)。     5.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6.臨時動議。 (五)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14/09/09~114/10/08。 (六)本次股東臨時會事務委託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擔任     股務代理機構,處理包含開會通知書之製作、寄發、委託書統計驗證、     股東出席報到受理及選舉結果與議案表決統計等事宜。 二、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作業相關事宜: (一)提名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 (二)應選名額:獨立董事三名。 (三)受理期間:114/08/29~114/09/09。 (四)受理處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65號7樓702室(安眾律師事務所) (五)提名股東之應檢附資料:     股東提名候選人名單申請書正本,其申請書敘明以下資訊:     1.提名股東資料:股東戶號、股東戶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       (如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持有股數、聯絡方式(地址及電話)。     2.被提名人名單: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學歷、經歷。     3.提名股東簽章。     4.提名獨立董事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依據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       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條至第五條規定應檢附之相關文件):       (1)獨立董事符合專業資格之證明文件:          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二條第一項之證明文件。       (2)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之證明文件:          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三條之證明文件。       (3)獨立董事符合兼職限制之證明文件:          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四條之證明文件。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例如:提名公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者應檢附學校核准文件):          獨立董事被提名人為公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者,          應檢附教師報經學校核准兼職之文件正本。 三、其他相關作業流程之說明: 本次股東臨時會應選獨立董事三人, 股東如有意於股東臨時會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者, 請於114年09月09日17時整前親洽或郵寄(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送)達為憑,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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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召開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6-18 | 
                        
						
                        
                          
                         
                              
                                1.事實發生日:114/06/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召開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6/18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8/01(星期五)上午09:30時整。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環科一路23號9樓之1 上峰科技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1、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臨時動議     3、散會 六、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7月3日起至114年8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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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二次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6-18 | 
                        
						
                        
                          
                         
                              
                                1.事實發生日:114/06/18 2.發生緣由:114年第二次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一、承認民國11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 二、承認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案,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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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假決議)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4-30 | 
                        
						
                        
                          
                         
                              
                                1.事實發生日:114/04/30 2.發生緣由: 重要決議事項一、民國11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通過本公司民國11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但已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 故依公司法第175條之規定,本案作成假決議。 重要決議事項二、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但已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 故依公司法第175條之規定,本案作成假決議。 重要決議事項三、修訂「公司章程」案。 本案需經股東會特別決議,不適用假決議,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數二分之一 以上(35.22%),故不予討論,擇期另行公告股東會討論。 重要決議事項四、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但已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 故依公司法第175條之規定,本案作成假決議。 重要決議事項五、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但已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 故依公司法第175條之規定,本案作成假決議。 重要決議事項六、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董事選舉並不適用假決議,故擇期另行公告股東會選舉。 重要決議事項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本案需經股東會特別決議,不適用假決議,因出席率未達已發行股數二分之一 以上(35.22%),故不予討論,擇期另行公告股東會討論。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東會假決議事項,將依公司法第175條規定,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第二 次股東常會。如仍有已發行股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並經出席股東表決權 過半數之同意,第二次股東會決議事項視為通過。 (2)依經濟部99年1月12日經商字第09902400130號函,毋庸依公司法第165條 辦理股票停止過戶,而以第1次股東會之股東為開會通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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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2-13 | 
                        
						
                        
                          
                         
                              
                                1.事實發生日:114/02/12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12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4/30(星期三)上午9:30時整。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東區慈雲路118號27樓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2)民國113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民國113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2、承認事項        (1)民國11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4、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5、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6、臨時動議     7、散會 六、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3月2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 七、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書面提案及書面提名之期間自114年2月21日起至114年3月3日止,凡有意提案     及提名之股東應於114年3月3日下午五時前送達;     受理處所:新竹市東區慈雲路118號27樓之3財務暨行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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